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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Z-G102P光电传感器的明确关联电源范围

更新时间:2026-01-26   点击次数:31次

PZ-G102P 光电传感器的明确关联电源范围

一、核心供电电源,即传感器自身工作电源,包括直流供电回路(如 DC12-24V)或交流供电回路(如 AC220V),需核对设备额定电压对应的供电线路。
二、信号输出联动电源,指与传感器信号端连接的控制回路电源,如 PLC 输入模块供电、继电器线圈供电等,属于信号传输关联电源。
三、配套辅助设备电源,若传感器搭配放大器、信号转换器使用,此类辅助设备的供电线路需纳入关联电源范围。
四、联动执行机构电源,受传感器信号控制的设备供电回路,如输送带电机电源、气缸驱动电源、分拣机构电源等。
五、备用冗余电源,若系统配置双路供电或备用电源模块,其对应的供电线路及切换回路均属于关联电源。
六、控制箱内公共电源,传感器所在控制箱的总供电、分路供电线路,包括总开关至传感器接线端子的全程线路。
七、接地回路关联电源,与传感器接地端相连的保护接地线路、信号接地线路,以及接地母线对应的供电侧回路。
八、远程控制关联电源,若传感器支持远程启停、参数调节功能,其远程控制模块的供电线路也需纳入关联范围,避免遗漏。